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疑难问题解答: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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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如何处理?

  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3、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想增考其他专业应进入哪个通道报名?报错通道如何解决?

  答:增考专业应进入“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通道。如报错通道,可以新考生身份选择正确通道重新报考缴费。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报考通道。

  4、为什么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时提示“报名重复”?

  答: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考生已经在网上报名系统里填报过考试信息,当再次提交报考信息时系统就会检测到重复身份证号,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无法保存,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应从查询修改入口登陆系统修改原来的报名信息。

  5、何为属地报名原则?“省直”包括哪些单位?

  答: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XX市属单位考生选择“XX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XX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在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6、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答:一级建造师有3个报考级别:“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

  大部分考生应选择“考全科”,除非以下两种人员:

  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条件应为:符合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人员。

  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条件应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可持核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如错选报考级别,会造成考后无法合并成绩,成绩无效。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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